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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▃设厅 关于报送2021年度建设工

              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█设厅 关于报送2021年度建设工程高级职称 评审】材料的通知

                来源: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 发布日期:2021-10-08 浏览次数:6

                  根据《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〖施办法》(鲁人社规〔2021〕1号)和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⌒ 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》要求,现将2021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、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¤下。

                一、申〖报评审范围

                (一)正高级工程◣师申报范围:各市以及省直各部门(单位)、省管企业等申报建设工程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。高级工程师申报范围:省直各部门(单位)、省管企业申报●建设工程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。申报建设工程高级㊣职称的【&ldquo;现从事专业&rdquo;为建筑学、建筑工程、岩土工程、给水排水工程、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、城市道①路与交通工程、建筑材料、风景园林、燃气工程、电气安装⊙等10个专业。

                (二)凡在我省各类企业、事业单位(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)、社会团体、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,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(聘用)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№业技术工作①的自由职业者,均♂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→。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※代理机构或者所♀在社区、乡镇(街道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、公示、上报等程序。各设区的市应当结合本地实际,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、自由职业者等↑申报渠道。

                (三)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※才,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】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,参加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建设工程职称的标准条件,可不受原职称︾资格限制。

                (四)中央驻鲁单『位和外省委托我省评审高级职称的,须经有权限的部门开具委托函。中央驻鲁单位委托函办理按照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√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△知◤》(鲁人社字〔2019〕163号)规定执行。

                (五)公务员、参照公务员法管¤理的人员、离退休人♀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。

                (六)高层次人才、博士后、基层人才、援疆援藏援青人才、扶贫协作人才、复合型人才、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、一线疫情防■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,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。

                二、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

                (一)2021年度建设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,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,申报山东省建设工①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ω的人员,应符合《山东省建设工ㄨ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(试行)》(鲁建人字〔2019〕14号)所列相应职称申报条件。

                (二)技工院校中级工班、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(技师)班毕业,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、大专、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①职称。

                (三)按照专业技术人员◣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规定,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□ 时。申报职称评审时应提供近5年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。

                (四)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,新旧岗位所对应的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(专业),可以↓申报改系列(专业)职称评审。改系列(专业)职称申报,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→一年以上,经单位考核合格╳并符合申报系列(专业)的职〓称标准条件。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,申报的系列(专业)应当与现专业↑技术岗位相一致,当年』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。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】计计算,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。

                (五)建设工程领域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照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『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▓知》(鲁人社办发〔2019〕14号)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              (六)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职称,按照∑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▽的实施意见》(鲁人社发〔2020〕16号)规定执行。

                (七)对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高级工程师、正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,需经破格面试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单独评审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              三、个人申报要求

                (一)网上申报要▼求

                申报人员登录&ldquo;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&rdquo;(http://117.73.253.239:9000/rsrc)的&ldquo;职称申报评审系统&rdquo;进行注册、填报。该系统登录页面有&ldquo;常见问题&rdquo;和&ldquo;下载资料&rdquo;栏目,申报人员可查看ㄨ和下载&ldquo;系统使用说明书&rdquo;。

                (二)网上填◥报要求

                全面实行网络申报、网络审核。申报人员应实事求是地严格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,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︻原件扫描件。

                1.申报信息:&ldquo;申报单位&rdquo;信息必须与单位公章中的『名称完全▂一致。&ldquo;单位推◥荐排序&rdquo;须↑严格按单位出具的《申报♂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》(附件1)的排序填写。

                2.学历信息:评审依据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。毕业时间、毕ぷ业院校及专业、学历/学位信息要与证书信息完全一致,不得随意∩简写。学历及学位证书丢失的,须上传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扫描件。

                3.现专业技术职称、职业资格:现专业技术职称及获取资格时间按实际取得资格的情◥况规范填写。其中,&ldquo;获得资格时间∩&rdquo;一栏,职称证书标注&ldquo;公布时间(生效时间)&rdquo;的,以公布时间(生效时间)为准;定职取得资格的填写职称主管部门审核时间。现职称证书丢失的,须上传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》原件扫描件。以建设领域◣职业资格作为现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的,须按执业资格证书信息规范填写。

                4.年限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,每满1个年度为1年。

                5.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:各年︻度考核结果,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。

                6.现任(含兼任)行政职务:事业单位经批准兼任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,必须上传事业单位专业岗位兼职审批表、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。

                7.近五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:应按实际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填写,每年一条记录,由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盖章确认。

                8.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★ :包含获奖、课题、专利、论文著作、其他等5类,严格按类别分类填写,总数不●超过15项,不允许填△写取得现职称以前和无原件的代表性成果,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奖项的只能填写一项。论文著作扫描件包括正式刊物封皮、目录、论文全部内容(著作可节●选)及刊号(书号)页,各类用稿证明等扫描件不可作为支撑材料,同时&ldquo;论文验证ξ地址&rdquo;栏填写可以查验该论文的网址链接。&ldquo;成果名称&rdquo;按照&ldquo;获奖:成果名称(如: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:****研究)&rdquo;&ldquo;课题:课题名称(如:市级重点课题调研:****研究)&rdquo;&ldquo;专利:专利名称(如:发明专利:专利名称)&rdquo;&ldquo;论文/著作:作品标题全称(如:论文:对****浅析)&rdquo;的格∏式填写。&ldquo;时间&rdquo;以证书、文件落款时间或发表出版时间@为准。&ldquo;位次&rdquo;系个人独立完ξ 成的填写&ldquo;独立&rdquo;或1/1;与他人合作完成的,采用&ldquo;申报人位次/合作人数&rdquo;的填法(如:3人合作完成,申报人◥为第1位,填写为&ldquo;1/3&rdquo;)。&ldquo;报刊或出版社&rdquo;论文填写刊物名◤称、著作填写出版社名称。

                9.上传其他附件:上传《&ldquo;六公开&rdquo;监督卡》《申报人员所在※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》《破格申报推荐表》(附件2)等其他必须上传的证明材料↘原件扫描件。

                (三)纸质◥材料报送要求

                1.《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▓表》一式5份(A3纸型,系统导出并双面打印,以下简称《评审表》)。申报人须在《评审表》的&ldquo;诚信承诺书&rdquo;栏签字。《评审表》&ldquo;单位意见&rdquo;&ldquo;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&rdquo;&ldquo;呈报部门意见&rdquo;栏的负责人签名、盖章、日期等信息要填写完整,其中&ldquo;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&rdquo;&ldquo;呈报部门意见&rdquo;栏要填写明确㊣意见。

                2.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,须报送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》工程师签字推荐的推荐函,并报送经呈报单位审核同意盖章的《破格申报推荐表》(原件)。

                四、审核和呈报要求

                (一)单位审核。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◢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、真实性、完整性和有ζ效性进行审核,并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,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,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。单位确定推荐╳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,将♂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,公ζ 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,经公示无异议、确定申报的,由单位对所有申报人进行推荐排序,并填写《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》,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。

                (二)主管部门、呈报部门审』核。单位主管部门、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网上申报材料,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、学历、资历、工作业绩、代表性成果、论文著作等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,是『否符合申报。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、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︽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,应及时退回,并请用人单位告知〓申报人。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①不符合∏评审条件;②不符合填写规范;③不按规定时间、程序报送;④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;⑤有弄虚作假行为;⑥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♀。

                (三)呈报部门材料报送。呈报单位在报送《评审表》等材料时,还须报送从系统中生成打印的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》(A3纸型,单面打印,以下简称《申报人员花名册》)1份,核准打印信←息完整后加盖呈报部门公章。报送的《申报人员花名册》先按单位排序ぷ╲,再按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排序进行编号。《评审表》顺序要与《申报人员花名册》完全一致。

                五、注意事项

                (一)通过评审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时,申报人须一次性上报所有材●料,一经审核〓通过,不再受╲理补报信息。提供材料不准确、不真实、不完整、不清晰,未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,未按审核意见修改补充材料,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,造成¤不利影响的,由个人负责。

                (二)实行个人诚信卐承诺制,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,承诺网上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、准确。对有违法违纪、学历学位学术造假和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品◇德不端行为的专业技术人员,实行&ldquo;一票否决&rdquo;制,按照国■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。

                六、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

                报送材料时间为9月30日至10月25日,逾期将关闭系统,不再受理申报。

                如有委托评审的ω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,请省卐直各部门(单位)一并报送。

                本通知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、省现行相关政策和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》执行。

                报送地点:济南市小纬四Ψ 路46-1号607房间(经六路与小纬四路交叉口东20米路北)。

   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:0531-87086959、0531-87080799

                附件:1.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

                2.破格申报推荐表

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                2021年9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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